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指南

   通过北京市第一、二、三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的开展,培养了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了中小学生对信息技术的知识、技能的学习兴趣及实践能力;促进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更加广泛地应用信息技术;起到了进一步巩固首都基础教育信息化成果的作用。在全国评选活动中也体现出了首都基础教育信息化的应有的水平。

   依据“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的要求,特制定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指南如下:

   一、关于中小学学生 “电脑作品评选”的作品分类、要求及评比指标

   (一)“评选”作品类别及奖项设定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动画、网页、程序设计

   共设一等奖3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50名。

   (二)相关要求

   1、作品的主题

   第四届“活动”的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树立关注生活和关注社会的良好意识,善于发现和捕捉学习与生活中的问题点、兴趣点和闪光点,创作出有助于理解课堂知识、有助于开阔视野、有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作品。

   2、“作品”形态的界定

   ⑴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绘画作品,包括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或者是针对一定目的和用途制作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美术作品。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作品表现形式可以是手绘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图像素材的再加工,恰当地表达主题。

   单纯的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⑵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软件,通过角色(鼓励原创角色)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完成的二维或三维的电脑动画作品。

   作品可以是表现一定故事情节的动画小品,也可以是一个具有完整意义的动画节目。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写实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作品容量应不大于20MB(非压缩文件)。

   ⑶电子报刊

   运用各类文字、绘画、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创作的电子报或电子刊物。

   电子报应该含有(真实或虚拟的)报名、刊号、出版单位或出版人、出版日期、版面数(最少在4个版面以上)、导读栏等报纸类刊物所包含的要素。在导读栏中应设置超级链接。

   电子刊物应有刊物封面、封底、目录页、(真实或虚拟的)刊名、刊号、主办单位、主编和编委、出版日期等刊物所包含的要素。除封面和封底外应有4页以上正文页,在目录页应设置超级链接。

   ⑷网页

   使用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信息的作品。

   作品容量应不大于50MB(非压缩文件)。

   ⑸程序设计

   以各种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具有较为明确的设计思想、贴近作者学习生活的程序软件或游戏软件。

   提交的作品中,应包含作品的源程序、流程图和帮助。

   3、作品制作

   要求中小学生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

   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在申报时原则上限定为1名,最多不超过2名。

   4、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⑴已经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不在评比之列;

   ⑵提交作品时必须附“作品创作说明”一份。“说明”内容包括:作品主题、创作思路和技术应用;解释在创作过程中,素材选用、色彩运用、制作技巧等是如何体现作品主题的。

   程序设计作品还应包含作品的源程序、流程图和帮助;

   ⑶提交作品的内容中不能有意显示作者姓名、单位、学校等信息;

   ⑷提交的作品不能含有病毒;

   ⑸提交的作品容量不能超限;

   ⑹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单独可运行文件;

   ⑺提交的作品不能是压缩文件;

   ⑻按要求认真、工整地填写“推荐作品登记表”。表中填写的作品标题应与报送光盘作品中的标题一致;作品作者应在“登记表”落款处签名;

   ⑼“推荐作品名单”与“推荐作品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一致;

   ⑽由区县教育部门组织统一上报作品。

   凡不符合以上任一要求的作品,将失去最终参评资格。

   5、作品报送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区县为单位于2003年2月27-28日报送,限额推荐30件作品参加北京市评比,并报送以下材料:

   ⑴组织“活动”工作情况小结(1000字以内);

   ⑵推荐作品名单(附表一);

   ⑶“推荐作品登记表”(每件作品填写一份登记表)(附表二);

   ⑷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第四届情况统计表(附表四

   ⑸推荐参评作品光盘(由各区县负责集中刻录,一式两份),内含“作品创作说明”;

   二、关于机器人“竞赛项目”的分类、规则及要求

   (一)项目分类

   小学组:机器人灭火比赛

   初中组:机器人灭火比赛、机器人足球比赛

   高中组:机器人灭火比赛、机器人足球比赛

   (二)规则

   机器人灭火比赛规则(见附件一);

   机器人足球比赛规则(见附件二)。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事项

   机器人灭火比赛项目每区县在不同学段组限报2个队;

   机器人足球比赛项目每区县初、高中组各限报1个队。

   每队限报2名队员。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区县为单位于2003年2月27—28日提交报名表(附表五)。

   2、竞赛器材

   对中小学生参加机器人竞赛项目的机器人产品不做限制,只要符合“机器人”定义概念的各类机器人产品均可参加竞赛活动。

   参加机器人竞赛的选手参赛的各种器材(机器人、计算机及程序软件)需由参赛选手自备。

   3、奖项

   按照学段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活动”是一项高尚和纯洁的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的意义在于启发心灵、培养素质,因此,“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

   三、关于教师电脑作品的评选

   根据教师组几届评选的作品情况分析及区县反映的意见,为了鼓励“教育创新”的精神,避免低水平重复参评的现象,使教师的作品得到准确的评估,第四届教师组的评选拟将采取鼓励创新作品、相同内容作品评优的原则。第四届教师组共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等级奖项总计为60名。以区县为单位于2003年2月27-28日报送,限额推荐20件作品参加北京市评比,并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作品名单(附表一);

   (2)“推荐作品登记表”(每件作品填写一份登记表)(附表三);

   (3)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第四届情况统计表(附表四

   (4)推荐参评作品光盘(由各区县负责集中刻录,一式两份),内含“作品创作说明”;

   在历届 “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中已获奖的作品此届不再进行评选。

   四、关于组织奖:

本次活动将设“最佳组织奖”若干名。以区县的组织工作、学校、学生参加活动的广泛性、上报作品的规范性以及荣获等级奖总数等作为“最佳组织奖”的评比依据。

   五、“活动”的组织

   1、组织领导

   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制作活动由“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委员会”领导;市教委基础教育处指导;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承办。

   “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地安门西大街153号

   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185779—205、206

   传真:(010)66181745

   联系人: 刘子建 陈瑜

   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

   附件:

   1、“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项目机器人灭火比赛规则

   2、“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项目“机器人足球比赛”规则

   规则附件(WORD文档下载)

   小学组比赛场地平面图(初级组、高级组)

   附件(WORD文档下载):

   1、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推荐作品名单

   2、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推荐作品登记表

   3、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推荐作品登记表(教师)

   4、中小学师生参加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情况统计表(学生、教师分别统计)

   5、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机器人比赛报名表


   (请下载以上表,自行打印)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四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结果情况的通知

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2003、1、8